謝沈後漢書

  周天游輯注

  光武帝紀○○一光武攻淯陽不下,引兵欲攻宛,至小長安,與甄阜戰,敗。(汪。黃)──水經注卷三一淯水注○○二甄阜等敗光武于小長安東,乘勝南渡黃淳水,前營背阻兩川,謂臨比水,絕後橋,示無還心。漢兵擊之,三軍潰,溺死黃淳水者二萬人。(汪。黃)──水經注卷三一淯水注  安帝紀○○三永初六年,正月甲寅,謁宗廟。(汪。黃)──范書安帝紀注禮儀志○○四太傅胡廣博綜舊儀,立漢制度,蔡邕依以為志,譙周後改定以為禮儀志。(姚。汪。黃)──續漢禮儀志注祭祀志○○五蔡邕引中興以來所修者為祭祀志〔一〕。(姚。汪。黃)──續漢祭祀志注〔一〕蔡元培以為「志」乃「意」之訛。甚是。邕避桓帝諱,改「志」為「意」,然後人多因舊例,稱其為志,故未改。

  ○○六上以公卿所奏明德皇后在世祖廟坐位駮議示蒼〔一〕,上言:「文武宣元祖祫食高廟,皆以配,先帝所制,典法設張。大雅曰:「昭哉來御,慎其祖武。」〔二〕又曰:「不愆不忘,帥由舊章。」〔三〕明德皇后宜配孝明皇帝於世祖廟,同席而供饌。」(姚。汪。黃)──續漢祭祀志注

  〔一〕蒼,即東平王蒼。  〔二〕詩大雅下武作「昭茲來許,繩其祖武」。

  〔三〕見詩大雅假樂。

  天文志○○七蔡邕撰建武已後,星驗著明,以續前志。譙周接繼其下者。(姚。汪。黃)──續漢天文志注五行志○○八死者以千數〔一〕。(姚。汪。黃)──續漢五行志注〔一〕此言安帝永初元年,郡國大水,漂沒民人之慘狀。

  ○○九九年〔一〕,揚州六郡連水、旱、蝗害。(姚。汪。黃)──續漢五行志注  〔一〕乃延熹九年。  郡國志○一○牛蘭山〔一〕。(姚。汪。黃)──續漢郡國志注〔一〕此山在南陽郡魯陽縣,續漢志作「牛蘭累亭」。

  ○一一屬國降羌胡數千,居山田畜〔一〕。(姚。汪。黃)──續漢郡國志注

  〔一〕故安定郡所屬之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