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学数典
首页
国学数典
棠阴比事
裴均释夫
唐裴均镇襄阳日,里社妻有外情,乃托骨蒸之疾,云医者言得犬肉食之则愈,谓其夫曰:东邻有犬,每来盗物,君可屠之。夫依其言,献肉于妻,妻食之,余乃留于箧笥。夫出,命邻告之。遂闻于公。夫因述妻之所欲,公曰:此乃妻有他奸,陷夫于祸耳。令劾之,具得其情,并以外情者付法。其夫遂释。
前一:从事函首
后一:曹摅明妇
热门古籍
洛神赋
古尊宿语录
颜氏家训
晋潘黄门集
断鸿零雁记
亢仓子
清平山堂话本
绿牡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