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十六 景德元年(甲辰,1004)
起真宗景德元年正月盡是年七月
春正月丙戌朔,御朝元殿受朝。大赦,改元。
京東西、淮南先點集強壯未配諸軍者,並放歸農。川、峽、廣西路官自今聽攜家之任。
己丑,北面三路都部署王超等請募沿邊丁壯及發精兵入賊境。上曰:「無故發兵,不足以挫敵,徒生事於邊陲,可亟止之。戎人南牧,但於境上驅攘而已,無得輕議深入。」
麟府路言附契丹戎人言泥族拔黃太尉率三百餘帳內屬。拔黃本大族,居黃河北古豐州,前數犯邊,阻市馬之路。其首領容貌甚偉,有智勇,桀黠難制,契丹結之,署為太尉,今悉眾款塞。詔府州賜茶綵,給公田,依險居之,計口賦粟,且戒唐龍鎮無得侵擾。拔黃太尉尋遣其子鄂雲來朝,即授以官。
庚寅,詔安化軍留後孔守正、光州刺史知沂州陳文覬赴闕,朝臣言其無牧守才故也。
辛卯,上謂宰相曰:「近者羣臣言事頗罕,若有所畏避,何也?」因而唐室朋黨,漸不可制,遂至卑弱。又言及姦邪難辨。李沆曰:「此盧〈木巳〉所以蒙蔽德宗也。」上曰:「雖一時難辨,亦久自當露耳。」
涇原路言隴山外至王家、狸家、延家三族歸順【一】。詔授其首領官。
壬辰,詔開封府及諸路轉運司部內津渡先免課利者,並官設舟楫以濟人。
遣中使賜种放藥。
三司使寇準言河東轉運副使鄭文寶熟兩邊事,可任用。甲午,徙文寶為陝西轉運使,增秩,賜金紫。尋出手札,戒令與僚屬叶議,勿得過有須索,重擾于下。
詔河北諸州所募強壯,自今或有逃亡,不須增補。先是,戚綸自河北使還,言磁州點集強壯。上問樞密王繼英曰:「河北之民,豈得無故追擾?」繼英對曰:「近磁州奏強壯有逃亡者,不及額,故再點集。」上亟令止之,因降此詔。
乙未,以後宮劉氏為美人、楊氏為才人。劉氏華陽人,楊氏郫人也。上初為襄王,一日,謂左右曰:「蜀婦人多材慧,吾欲求之。」劉氏始嫁蜀人龔美,美攜以入京,既而家貧,欲更嫁之。張旻時給事王宮,言於王,得召入,遂有寵。王乳母秦國夫人性嚴整,不悅,固令王斥去。王不得已出置旻家,旻亦避嫌,不敢下直。乃以銀五百兩與旻,使別築館居之。其後,請於秦國夫人,得復召入,於是與楊氏俱封。美因改姓劉【二】,為美人兄云。(司馬光載章獻事自有兩說,其間於襄王宮指使者與神宗實錄劉永年傳首所書合,今從之。)
賜峽路諸州軍戍卒錢有差。
丙申,威虜軍、莫州並言:「契丹奚王及南宰相、皇太妃、令公各率兵四萬餘騎,自鑒城川抵涿州,聲言修平塞軍及故城容城。」上曰:「敵騎利野戰,繕完城堡,或非其意,即詔邊臣謹斥候,敵若有事於三城,則併力城望都,以大兵夾唐河,令威虜靜戎順安軍、北平寨、保州嚴兵應援,仍廣開方田以拒戎騎。若猶未也,則以修新寨為名【三】,儲木瓦於定州。」
渭州言龕谷、懶家族首領尊氊磨壁余龍及便囑等各獻名馬,願帥所部助王師討不附者。又言西涼市馬,道出本族,自今保無他虞。詔賜馬直,以便囑等為郎將。
是夜,京師地震。
庚子,詔西南蕃牂牁諸國進奉使欲親至朝廷者,令廣南西路發兵援之,勿抑其意。先是,龍光進來朝,上矜其道遠,人馬多斃,因詔宜州【四】就給恩賜。至是,本蕃懇請詣闕,從之。
辛丑,詔:「圖緯、推步之書,舊章所禁,私習尚多,其申嚴之。自今民間應有天象器物、讖候禁書,並令首納,所在焚毀,匿而不言者論以死,募告者賞錢十萬,星算伎術人並送闕下。」
壬寅,詔司天監、翰林天文院職官學士諸色人,自今毋得出入臣庶家,占課休咎,傳寫文書,違者罪之。
癸卯,免府州蕃部博糴芻粟。
高州五姓義軍指揮使田文鄯等來貢。
石、隰州言河西蕃部四十五族首領李尚默等率其屬內附。
詔諸州強壯放歸農者,其先置兵仗等並於所在送官。
是夜,京師地復震。
乙巳,廢高州。(三年五月,仍復之。)
莫州路掌御劍中使馮仁俊與本路部署石普互相論奏,事多瑣細。上曰:「獨罪仁俊,恐將帥驕恣,亦不必推窮之也。」丁未,遣使代仁俊歸闕。
是夜,京師地復震【五】,屋宇皆動,有聲移時而止。上謂宰相李沆曰:「坤道貴於安靜,京師大眾所聚,而震動若此,皆朕聽覽不明所致,夙夜內省,中外之政,敢不盡心,但慮命令之出,或有枉撓。」沆頓首引咎。上又曰:「朝廷命令,尤宜謹重,每出一令,輿人不免謗議,或稍抑之,又塞言路。」沆曰:「人之多言,固可畏也。」
冀州地震。
庚戌,平虜城火,焚廬舍甚眾。詔閤門祗候謝德權乘傳至寧邊軍會孫全照同按其狀,軍民剽掠財物者並論以軍法,不知情者杖配它州。
壬子,北面都鈐轄閻承翰上言,請自嘉山東引唐河三十二里至定州,釃而為渠,直蒲陰縣東六十二里,會沙河,經邊吴泊入界河,可行舟楫,不唯易致資糧,兼可播種其旁,且設險以限戎馬,從之。
李繼遷之陷西涼也,都首領潘囉支偽降,繼遷受之不疑。未幾,囉支遽集六谷蕃部及者龍族合擊之,繼遷大敗,中流矢,創甚,奔還,至靈州界三十井死【六】。其子阿移嗣位,改名德明。二月丁巳,環慶、鄜延部署相繼以聞,且言阿移尚幼。輔臣等請降詔招諭【七】,阿移及其部下能相率歸順者厚加爵賞。鄜延鈐轄張崇貴先遺阿移書,得其報,稱未葬難發表章,乞就便具奏。崇貴因請遣使弔問,仍令大臣至邊,召賊所親信張浦面議事宜。上曰:「阿移既孤,宜即招撫。然其人多狙詐,儻內蓄姦謀,外示柔順,止居靈州河外,遣使修貢,行商貿易,私繕兵革,干求無度,小不如意,乃竊發為寇,則患益深矣。宜令崇貴與約,如果歸順,則須獻靈州,歸夏州治所,盡還蕃部質子,放散甲兵,即授銀、夏節制;儻以銀、夏荒殘為辭,則河西先歸順人戶見居河東管界者,並追還之。」乃賜德明詔諭意,且告以信人未至,故未遣使弔問也。(繼遷傳及吐蕃傳並載繼遷死在去年十一月,稽古錄亦云。獨本紀、實錄仍於今年二月載之,恐傳錄因西涼事并書,其實在今年正月也。若果在去年十一月,則不應二月始奏聞也。當考。)
戊午,又詔諭靈夏綏銀宥等州蕃族萬山萬遇龐羅逝安、鹽州李文信、萬子都虞候及都軍吴守正馬尾等,能率部下歸順者,授團練使,賜銀萬兩,絹萬匹,錢五萬緡,茶五千斤,其軍主職員外郎,將校補賜有差,其有自朝廷叛去者並釋罪甄錄。
環州馬步軍都指揮使王延順任職歲久,頗蓄欺罔,戎人情偽,或失其實,邊臣屬有論薦,乞授供奉官,或除刺史。上不許,召其子補三班借職以羈縻之。於是延順願解軍政,因徙為永興軍馬步都校,仍加給賜,促令上道。
潘囉支遣其甥廝陁完來獻捷,且貢名馬,詔奨之。
遣中使齎手詔諭西面緣邊部署、鈐轄等,宜承賊遷既死,速圖攻取之策,飛驛以聞。
辛酉,以河陽三城節度使王顯知天雄軍府兼駐泊都部署。顯上疏,請於文武羣臣中擇曉邊事者擢為宣徽使,委之方面,蓋位高則威名著,識遠則勳勞立。又武臣先以罪戾黜降者,宜匿瑕再用,必能效死。臨敵之際,事當責成,監軍寵臣,不須多任,十羊九牧,古人所譏。每歲防秋,精旅分屯三路,由是合戰多違期會,望申約束,如逐敵人,並令犄角相應,自然軍威倍壯,人心增勇矣。尋乞入覲,許之。
甲子,令莫州部署石普移屯乾寧軍,以省饋餉。
己巳,遣使賑陳、蔡、沂、密州饑民。
先是,李繼隆援送靈武軍儲,康奴族輒出抄掠,居迫蕭關,與大蟲、巉諸族為脣齒,恃險及眾,桀黠難制。於是涇原部署陳興等帥兵進討,窮其巢穴,俘老幼獲器畜甚眾,盡焚掘其窖藏。詔書褒之。
甲戌,賜川峽至京驛遞卒錢。
乙亥,鎮寧軍節度使柴禹錫自陝州來朝,特旨魯國長公主就其第謁見,行舅姑之禮,禹錫固辭不得,貢名馬稱謝。
丁丑,鄜州言飛騎卒靳進斬蕃酋,當補指揮使。有司以賞格太重,但擬本部十將。上曰:「朝廷懸賞示信,不可踰也。」亟令授之。
度支副使、工部員外郎查道儒雅迂緩,治劇非所長,與鹽鐵副使卞袞同候對,將升殿,袞遽出奏牘,遣道同署,及上詢問,則事本度支,道素未省視,錯愕不能對。己卯,罷職,道卒不自辨,亦無慍色。道為吏務行寬恕,胥吏有過,未嘗笞責,民訟逋負者,或出己錢還之,以故頗不治。嘗為轉運使出行部,路側有佳棗,從者摘以獻。道即計直掛錢於樹而去。收養孤遺,篤於僚舊,祿賜所得,散施隨盡,搢紳服其履行云。
壬午,翰林學士梁顥等上新定閤門儀制六卷,詔頒行之。上以閤門儀制多出於胥吏之言,殊無規矩,故顥等別加刪修。
夔州路轉運使丁謂,招撫溪洞夷人,頗著威惠,部民借留,凡五年不得代。乃詔謂舉自代者,謂以國子博士薛顏為請。癸未,擢顏虞部員外郎、夔州路轉運使【八】,召謂入朝。
是月,益、黎、雅州地震。
詔川、峽諸州戍兵,先以二年為限,其權管將校亦如之。先是,上曰:「劍外戍兵更代,已有定制,而將校或至五七年,此殊未安也。」故降此詔。
三月乙酉朔,知威虜軍魏能言破契丹於長城口,追北過陽山,斬級、獲戎器甚眾。詔奨之,賜錦袍、金帶,將士緡錢有差。
賜西涼府蕃族首領閻藏虎皮翻披。蕃俗受此賜者,族人推奉之,故潘囉支為請焉。
戎人寇洪德寨,供奉官、閤門祗候段守倫率兵拒之,凡三日,力戰,擒獲甚眾,以守倫為內殿崇班。
戊子,詔:「三班使臣年七十已上、視聽未衰者,與家便監臨,其老耄不任事及七十五已上者,借職授支郡上佐,奉職、殿直授節鎮上佐,不願者放還鄉里。」先是,有司言:「使臣年七十已上,頗有壯健可以涖事者。其老昧不任差使者,願除贓罪放逐便外,借職與近便宣補教練使,奉職、殿直與長史、司馬、別駕,侍禁、供奉官已上與致仕官,餘並依前詔。」上曰:「使臣無過,置之牙校,不可也。」因降詔如前。
麟府路言柳谷川蕃部入寇,率兵擊敗之,生擒千三百人,斬獲甚眾。
定州民詣闕貢馬,乞留知州吴元扆,并求立德政碑。命還其馬,賜元扆詔褒之。元扆在定州凡五年,屬久旱,州吏白召巫作土龍祈雨,元扆曰:「巫本妖民,龍止獸也【九】。惟精誠可以格天。」乃集道士,設壇醮,潔齋三日,百拜懇禱,信宿而雨。
丁酉,直祕閣黃夷簡等上校勘新寫御書,凡二萬四千一百六十二卷,校勘官六人賜緡帛有差。(五年十二月,初命官校勘。)
萬安皇太后疾未愈,上親調藥餌,每對近臣,憂形於色,或稍加,言必流涕。以重賞購民間善醫者,詔屢下。己亥,后崩於萬安宮【一○】。
辛丑,羣臣請聽政,三上表,不允。
乙巳,李沆等兩詣宮門懇請,又睹上毀瘠過甚【一一】,繼上五表,復詣宮門求見,言西北用兵,機務不可暫曠。上不得已,從之。
戊申,麟府路言敗戎人於神堆,破其寨柵,俘獲甚眾。
己酉,上始於崇政殿西廊,縗服慟哭見羣臣。
夏四月甲寅朔,詔威虜軍魏能率所部兵次順安軍以備戎寇。
先是,知鎮戎軍許均與鈐轄秦翰領兵入蕃界,斬賊獲生口,招降部落甚眾;又課戍卒浚隍塹設險,人甚便之。嘗出巡警,至隴山木峽口,上以其無故離屯,且無應援,慮為狂寇奔突,詔書切戒焉。俄以其不明吏治,自渭州徙曹瑋代之。乙卯,瑋言康奴族睹移等率其屬來歸,且言繼遷殘忍,人不聊生,始聞詔書招撫,爭求觀之,無不泣下。(曹瑋徙鎮戎在二月辛巳,今附此。)
丙辰,詔高陽關都部署周瑩等會兵境上,以備戎寇。
鄭國懿順長公主薨,上對近臣語之,慟哭不勝哀。有司言皇親諸親並居皇太后喪,以重包輕,請不成服。上以情所不忍,命皇后臨奠,諸王就其第成服。駙馬都尉王貽貞初以尚主賜第,及是歸之有司,其後卒賜焉。
戊午,徙石州駐泊兵馬屯汾州。
庚申,上始御崇政殿聽政。
辛酉,詔北邊諸路巡檢魏愿等赴高陽關東路,李致忠等赴乾寧軍,荊嗣等會劉漢凝,田思明等率兵至莫州、順安軍,以備戎寇。(魏愿、李致忠,未見。)
壬戌,邢州言地震不止,上問守臣為誰,宰相以上官正對。上曰:「郡國災沴,民不寧居,尤在牧守以道鎮靜,則封疆無事。正累典藩郡,以知兵自許,但未知能以鎮靜欽恤為意否?天下之廣,未免焦勞,正為此爾。」
癸亥,詔御史臺、刑部、大理寺、推直、詳斷官未滿歲,諸司不得奏舉。
甲子,以陝西轉運使、刑部員外郎鄭文寶為京西轉運使,以度支判官、工部員外郎、直史館朱台符代之,賜台符金紫,或言文寶張皇生事故也。
以溪蠻寧息,民多復業,蠲灃州石門縣租二年。
乙丑,羣臣三表請御正殿,從之。
丁卯,鎮、定、高陽關都部署王超言,敵或誘襲王師,恐大軍不可輕動,請分擊之。詔超隨宜裁制,仍令押陣使臣禀其節度。
辛未,上曰:「保州屯田,漸見功緒。若墾闢不已,必大有成。但治田兵夫,多為轉運司移易他使,故未能集事耳。」乃詔保州專制屯田兵籍,自今轉運司復敢移易者,以違制論。
又謂宰相曰:「朕閱順安、靜戎軍所上營田河道圖,參驗前後奏牘,多有異同。昨自順安界築堰聚水,迄今猶未至靜戎,地形高仰,恐勞而無功。近王能又言,此河之北有古河道,繇靜戎抵順安,歲或多雨,亦可行舟楫,欲興功開導之。」乃詔閤門祗候郭盛等乘傳與長吏經度以聞。
癸酉,沙州節度使曹宗壽遣使來貢方物。
丙子,雄州言契丹統軍常從李可來降。
己卯,令北面三路屯兵沿流州軍離營歲深者各放還。
詔:「原州、鎮戎保安軍,流內銓承例擬官,並為近地。自今同環州例為遠官,免其守選。」
瀛州地震。
辛巳,命知制誥晁逈詣北嶽祈雨。
壬午,詔北面諸州軍休役兵,賜衣服緡錢有差,以歲旱大熟故也【一二】。
知雄州何承矩上言:「乾寧軍西北有古河渠抵雄州,可疏通,漕則不復入界河,免戎人邀擊之患。計浚治之役工,凡二千萬。」上曰:「工作甚大,又非其時矣。」乃令承矩須候知戎人修古狼城寨,設兵備,即具以聞,當徐議之。
詔北平寨築隄導河水灌才良淀者宜罷之。先是,上以北面功役煩重,漸及炎夏,慮長吏不能優恤,又閱北面地圖,才良淀勢極卑下,至夏秋積水,不假人力,故有是詔。(二事見經武聖略,不得其時,並附之四月末。)
令諸軍廂主至員僚,自今各作一職次,一階一級,歸伏事之儀,違者處斬;其御前忠佐軍頭見排陣使、部署亦如之。高陽關周瑩言忠佐軍頭多新補,未知條制,乞申明告示之。上曰:「用兵之際,忽又舉行前詔,諸軍必致驚疑。竢有違犯乃舉行,因具瑩所言可也。」仍令軍頭司,自今新補軍校,並加曉諭。
是月,命殿直宋垂遠乘傳往原、渭、儀等州及鎮戎軍案視放草牧地。垂遠,璫子。先是,垂遠言四州軍有草,可歲刈取百餘萬束,以秣飼戰馬。上曰:「西鄙未能罷兵,飛芻最困民力,儻如所言,非小補也。」故有是命。
張崇貴屢請遣大臣至邊議趙德明事。五月甲申朔,以兵部侍郎、知永興軍府向敏中為鄜延路緣邊安撫使。崇貴築臺於保安北十里許,召戎人所親信者與定盟約,經置大小,皆出崇貴,而敏中實總其議焉。(記聞云:李繼遷兵敗被傷,自度孤危且死,屬其子德明必歸朝廷【一三】,曰:「一表不聽,則再表,雖累百表,不得請不止也。」繼遷死,德明納款。上亦欲息兵,詔向敏中知延州,受其降。按德明未嘗先納款,其報張崇貴書云「未葬難發表章」,觀其意猶倔強不服,朝廷多方招諭,僅得其款附耳。繼遷此等語,疑德明假託,故三年後乃言之【一四】,非其實情,當此時固未言也。敏中但為安撫使,此年十月仍在長安,明年九月除知延州,記聞蓋疏略云。實錄及會要云敏中為西路緣邊安撫使【一五】,今從之。)
蒲端國王遣使來貢方物。
戊子,禁中國人隨外蕃進奉使出境,邊吏嚴加伺察,違者論如律,仍傳送闕下。先是,襄州人聶廷憲等數輩有謀,竊入蠻界為判官,至巫山,津吏捕得以聞,因著條約。
令諸州節度、觀察至刺史,本部兵隨行給使者,以三年為限。
己丑,詔諸軍將士犯罪,按軍令除資產合入官外,餘並還其家。
甲午,遣常參官詣五嶽、四瀆祈雨。是日大雨,遂留不遣。
令邠州路部署許均率所部兵退屯永興軍。
丁酉,鎮、定、高陽關部署王超言邊部寧肅,願暫還京闕,省視家事,從之。
翰林侍讀學士、戶部侍郎、兼祕書監、判吏部流內銓夏侯嶠,引選人候對於崇政殿,暴中風眩。詔亟取金丹,上尊酒餌之,肩輿還第,遣內侍召內外名醫診視。其夕,卒。贈兵部尚書,賻賜加等,中使護喪事,錄其子孫三人。嶠在近侍,恩顧甚異,卒後數月,畢士安為相,士安撫坐歎曰:「夏侯峻極在,吾豈當先據此位也。」
己亥,邢州言地連震不止,詔賜民租之半,免鄰道轉餉之役。
壬寅,西州回紇遣使來貢方物。
先是,尚書左丞陳恕寢疾,上言其長子太祝淳不率教,多與非類遊處,居常惟習武藝,願黜為外州軍校。上曰:「戎校管鎮兵,非丞郎家子弟所涖之職也。」以為滁州司馬。甲辰,知并州王嗣宗言淳即其女壻,實無他過,恕吝嗇,淳私用錢,故怒而逐之,請留其家給養,詔許焉。恕精於吏道,性公直,人不敢干以私,深刻少恩類如此。居半月,恕卒,贈吏部尚書。詔復淳官,淳亦終以賄敗云。(恕以六月庚申卒,今並書。)
丁未,歸義節度使曹宗壽遣使來貢。
癸丑,詔:「諸路州府軍監,見禁罪人,宜令長吏以下躬親詳勘,限三日內斷遣了畢,不得妄有枝蔓淹延。若是重罪照證不具、斷遣未得者,亦須催促了畢。每三日一遣官按視,埽灑獄房,滌洗杻械。如闕什器,即時收市。」上不欲遣使,恐其煩擾,但嚴敕長吏疏決而已。(本志載此詔於七月,按實錄七月無此事,疑即五月癸丑也。當考。)
給事中柴成務判尚書刑部,本司小吏倨慢,成務怒而笞之,吏擊登聞鼓訴冤,有詔問狀,成務歎曰:「吾為長官,抶一胥吏而被劾,何面目據堂決事耶?」遂求解職,詔不許,成務尋病卒。
六月丙辰,詔:「諸州民詣闕舉留官吏,多涉徇私,或非素願,因而率斂,重有煩勞。自今百姓僧道,更不得輒詣闕庭,及經鄰部舉留官吏,如實有善政,候轉運使到州即得舉陳,仍委本使察訪能否以聞。如敢違越,其為首者論如律。」
上密采羣臣之有聞望者,得刑部郎中邊肅、殿中丞鞠仲謀、司勳員外郎朱協、比部員外郎陳英郝太沖李玄、太常博士馬景何亮周絳謝濤衛太素、國子博士陳昭度、太常丞崔端高謹徽、祕書丞趙湘張若谷姜嶼、殿中丞皇甫選滕涉陸玄圭李奉天、太子中允崔遵度、中舍曹度、將作監丞陳越,凡二十四人,內出其姓名,令閤門祗候,崇政殿再坐引對,外任者乘驛赴闕。每對,必往復紬繹其詞氣,或試文藝,多帖三館職,或命為省府判官,或升其差使焉。仲謀,高密人。協,昂弟。湘,華州;若谷,南劍州;涉,虞城;遵度,淄川人也。好事者因號越等為二十四氣,以比唐修文館學士四時八節十二月之數云。(陳英、李玄、馬景、周絳、衛太素、陳昭度、崔端、高謹徽、陸玄圭、李奉天、曹度十一人,不詳其邑里。邊肅、郝太沖、何亮、謝濤、姜嶼、皇甫選、陳越七人,已前見。嶼亦不詳其邑里。二十四氣,據劉筠所撰皇甫選墓銘。)
丁巳,令諸路轉運使代還日,條上在任興利除害、升黜能否凡所經畫事。
辛酉,馬步軍都虞候、天平節度使王超,自定州來朝,留二十二日,復赴行營。(七月甲申赴行營,今并書。)
壬戌,命知制誥陳堯咨詣北嶽祈雨。
洪德寨言繼遷蕃部都指揮使都威等率其屬內附。
甲子,詔川、峽、廣南、福建州軍,承天節自今三千里內仍舊入貢,三千里外止具表以聞。
交州黎桓遣其子攝驩州刺史明提來貢,懇求加恩使至本道慰撫遐裔。許之,仍以明提為驩州刺史。(明提為正刺史在十月二十八日,今并書之。實錄於十月二十七日又書明提入貢,蓋誤。)
乙丑,豐州團練使王承美來朝,以其守邊歲久,遷本州防禦使,遣還任。
戊辰,西州回紇遣使金延福來貢。
己巳,知鎮戎軍曹瑋言:「近知賊眾攻掠西蕃,因率兵邀擊於石門川,俘獲甚眾。」
癸酉,右金吾衛上將軍、判復州趙保忠寢疾,上言有子永奇,凶惡不遵教訓,乞配隸春、梅州。上以保忠戎人,性獷悍,且被病,恐所奏不實。又疑其止有一子,若遠竄則舉家無託,乃授永州別駕,令監軍察其事以聞,如永奇實無賴、保忠有他子,則促令上道。保忠尋卒,贈威塞節度使,葬事官給。
乙亥,環慶部署張凝言,河西蕃部額囉愛克率族歸順。
丁丑,西涼府都首領潘囉支遣其兄邦逋支入奏,且欲更率部族及回鶻精兵,直抵賀蘭山討除殘孽,請與王師會靈州。上曰:「潘囉支累乞會師,朝議遷延未許,今若沮之,則其心離矣。」然以道遠難刻師期,乃詔涇原路部署陳興等俟囉支報至,即勒所部過天都山策應,勿復奏俟朝命。邦逋支又言前賜囉支牌印、官告、衣服、器械,為遷賊劫掠。有詔別給之。初,繼遷種落迷般囑及日逋吉羅丹二族去歸者龍族,而欲陰圖囉支。是月,繼遷之黨來攻者龍,囉支率百餘騎急赴,將議合擊,遂為二族戕於帳下。者龍凡十三族,而六族附迷般囑及日逋吉羅丹。西涼府既聞囉支遇害,乃率龕谷、蘭州、宗哥、纣諾族攻者龍六族,六族悉竄山谷【一六】。諸豪乃共議立囉支弟廝鐸督為首領,鐸督剛決平恕,每會戎酋,設觴豆必先卑者,犯令雖至親不貸,數更戰討,一境服其威名云。(實錄、會要並載焦贊於十月奏此事,乃云歲六月,皆誤也。當云是歲六月。別給牌印等實錄在七月乙未,今從本傳。)
上謂宰相曰:「今年北面防秋兵馬,已各有制置。順安、靜戎軍,先開河道屯田,導治溝洫,以為險阻。蓋欲保庇邊民,俾其耕殖,今聞戎人欲自西路入寇,必先分兵堙塞此溝洫河道,靜戎、順安軍屯兵既少,難於赴援。若果為敵所堙塞,即異時修復,倍為煩費。況此設險之計,蓋邊臣上言,因從其請。朕嘗諭之,若羣寇犯邊,須別為備禦,此險亦不足恃。平時賊騎偵邏,即有所限隔,自訖役以來,邊民得遂耕種,頗亦安堵。朕熟計此,若必須固護河渠,即至時令莫州部署石普移兵馬屯村西,寧邊軍部署楊延朗壁靜戎軍之東,(楊延朗去年六月癸酉以莫防為保州、威虜靜戎軍緣邊都巡檢,代李繼宣,八月甲寅猶在保州,不知何時改授寧邊軍。十月甲子,以寧邊軍經蕃寇,蠲其夏秋稅,或延朗改授,政在此時。又按今年正月庚戌,平虜城火,謝德權至寧邊會孫全照同按其狀,則今年正月全照猶為寧邊軍部署也,或延朗即代全照者,不然,延朗雖有此命,尋復故,當考之。)兩軍屯田,庶獲無虞,且可以斷黑蘆口萬年橋敵騎奔衝之路,及會諸路兵犄角追襲。其地里稍遠難於守護處,縱為賊所堙塞,異時修復,人亦自無異議,卿等以為如何?或難於分兵,守護亦無固必也。」李沆等咸以為便。庚辰,詔諭延朗及普等,仍益延朗兵滿萬人,務申嚴斥候,以備侵軼。又詔北面緣邊州軍,河渠隄堰及屯田溝洫宜令所在常切固護,毋使墮廢。上語近臣曰:「河渠屯田,皆自朝廷遣人興葺。如聞在處官吏以為非始謀,因不切固護,仍申警之。」
環州洪德寨言蕃部羅尼天王本族諸首領各率其屬歸順。
壬午,以盛暑罷京城工役,遣使分賜療暍者藥,仍頒其方於天下。
上以明德皇太后在殯,久闕時薦,秋七月癸未朔,命昭宣使李神福等分詣太廟、后廟,備牙盤食薦享,不出神主。
始班臨陣賞罸之令於北面諸軍。(兵志言景德初,班臨陣賞罸之令,遣中使齎御劍赴北面,以肅軍令。按實錄則先後差殊,今從實錄。)
甲申,王超赴北面行營。
先是,上召翰林學士梁顥夜對,詢及當世臺閣人物。顥曰:「晁迥篤於詞學,盛玄敏於吏事。」上不答,徐問曰:「文行兼著如趙安仁者,有幾?」顥曰:「安仁材識兼茂,體裁凝遠,求之具美,未見其比也。」既而顥卒。乙酉,以知制誥趙安仁為翰林學士。玄,餘杭人也。(後改名度。)
令延州監軍一人分步騎之半屯鄜州,俟有警急,即追發應援。
丙戌,右僕射、平章事李沆寢疾。上臨問,賜其家白金五千兩。車駕方還宮而沆卒,年五十八。上聞之驚歎,趣駕再幸其第,哭之慟,謂左右曰:「沆為人忠良純厚,始終如一,豈意不享遐壽。」言畢泣下,贈太尉、中書令,諡文靖,錄其三弟、一子,甥及妻之兄子皆賜同進士出身。
上之初即位也,沆日取四方水旱盜賊奏之。參知政事王旦以為細事,不足煩上聽。沆曰:「人主少年,當使知人間疾苦。不然,血氣方剛,不留意聲色犬馬,則土木、甲兵、禱祠之事作矣。吾老不及見此,參政他日之憂也。」時西北用兵,邊奏日聳,便殿延訪,或至旰昃,弗遑暇食。旦慨然謂沆曰:「安得企見太平,吾人當優游燕息乎?」沆曰:「國家強敵外患,適足為警懼,異日天下晏然,人臣率職,未必高拱無事,君奚念哉?」(記聞稱和好成,沆獨憂,蓋因此事,誤也,沆死於七月十二日,和好始成,司馬光偶未考耳。今從蘇轍龍川別志及王曾筆錄。)
上雅敬沆,嘗問治道所宜先。沆曰:「不用浮薄新進喜事之人,此最為先。」上問其人,曰:「如梅詢、曾致堯、李夷庚等是矣。」上深然之,故終上之世,數人者卒不進用。在中書,未嘗密進封章。上嘗詢其故,沆曰:「臣備位宰相,公事當公言之。苟背同列,密有所啟,此非讒即佞,臣實嫉此事,豈復自為之耶。」(九月丁酉,上言沆往往別具所見,當考。)上再三嗟賞。
沆重厚淳質,退公,輒終日危坐。所居湫隘,處之晏然。未嘗問家事,對賓客尤寡言。人有請求,無所辯別,既抑退失望,則多歸咎焉,沆亦不介意。弟維嘗乘間勸沆稍屈意接納士大夫。沆曰:「吾非不知此也,然今羣臣皆得升殿言事,無有壅蔽,封章論奏,多下有司,吾悉見之矣。至於西北大計,朝廷所欲聞者,薦紳中如李宗諤、趙安仁,皆一時英秀,與之談,猶不能啟發吾意,自餘通籍之子,坐起拜揖,尚周章失措,即席必自論功最,希寵奨,此又何足與語乎?苟勉強酬答,則世所謂籠罩之事,吾未能也。」
沆自言居重位,實無補萬分,惟四方言利事者,未嘗一施行,聊以此報國爾。朝廷防制,纖悉備具,或徇所陳請,妄有更張,即所傷多矣。嘗喜讀論語,或問之,沆曰:「為宰相,如論語中『節用而愛人,使民以時』兩句,尚未能行。聖人之言,終身誦之可也。」
戊子,陝西轉運使言,西面緣邊諸州於保毅軍內,簡集成振武軍四十指揮。上曰:「數年前,賊圍靈州,諸路部署遣人乘傳飛奏請援兵者,曾無虛日。當時河東兵不可減,乃議立此軍,尚慮簡閱未精,宂食邊廩,累遣使臣精加選擇,所存皆少壯拳勇,漸習武藝。朕詢于知兵及詳練邊事者,皆云自立此軍,邊聲頗振,戎人畏懼,不敢侵寇矣。」
己丑,上謂侍臣曰:「近頗亢旱,有西州入貢胡僧,自言善呪龍祈雨。朕令精舍中試其術,果有符應。事雖不經,然為民救旱,亦無所避也。」
李沆死,中書無宰相,上意欲擢任三司使寇準,乃先置宿德以鎮之。庚寅,遷翰林侍讀學士、兵部侍郎畢士安為吏部侍郎、參知政事。士安入謝,上曰:「未也,行且相卿,誰可與卿同進者?」士安因言:「準天資忠義,能斷大事,臣所不如。」上曰:「聞準剛,使氣,奈何?」士安曰:「準忘身徇國,秉道嫉邪,故不為流俗所喜。今天下之民,雖蒙休德,涵養安佚,而北敵跳梁未服,若準者正宜用也。」不閱月,遂與準俱相。
以濟州防禦使王能為邢洺路部署,冀州防禦使石普為冀州路部署,鄭州防禦使魏能為寧邊軍路部署,寧州防禦使張凝為定州路部署。先是,能等各自邊任召還,由團練使遷防禦使,於是復遣出戍。(張凝傳云凝以寧防代楊嗣為定州部署。按楊嗣傳,蓋未嘗為定州部署也。魏能傳云能以鄭防出為寧邊軍部署。按六月庚辰楊延朗實為寧邊部署,不知能即代延朗者否,又不知延朗徙何官。傳又云能表求為軍鋒,再任威虜。其再任威虜實錄又不載,當考。)
辛卯,詔西面緣邊有都監、監押處,省其駐泊都監。
壬辰,鹽鐵副使、刑部員外郎卞袞卒,詔錄其子弟。袞明敏幹事,有吏才,累掌財賦,精心治局,以稱職聞。然性慘毒,掊克嚴峻,專行箠楚,至有大蟲之號。於是,上謂近臣曰:「袞自前月疽發於背,朕累遣醫工療之,卒不能起。袞臨事首公,無所畏避,竭力盡瘁,人罕能及。然頃在外任,頗傷殘酷,所至州縣,纖微之過,無所容貸。大凡督察部下,糾逖愆違,若非大故,所宜矜恕,官吏自當畏威懷德,不敢貳過,公家之事,亦無不濟。乃知為吏之方,適中為善也。」
先是,光祿少卿宋雄監河陰屯兵。雄習知河渠利害,因領護汴口,均節水勢,以濟江、淮漕運。居十數年,三遷將作監,不易其任,職務修舉,朝廷賴焉。於是,雄卒,三門發運使、水部郎中許元豹上書,請兼領以自效。乙未,命元豹兼河陰都監,知縣事。(元豹,未見。)
詔三班使臣以蔭補未歷事者【一七】,不得令監在京諸倉。
發河東廣銳騎兵赴鎮州以備戎寇。(十二月發歸。)
詔北面都部署,自今與敵鬥,陣既成列,除東西拐子馬及無地分馬外,更募使臣、軍校拳勇者,量地形遠近,押輕騎以備應援。先是,以大陣步騎相半,敵諜知王師不敢擅離本處,多盡力偏攻一面,既眾寡不敵,罕能成功,故有是詔。
河北轉運副使、工部員外郎盧琬調發軍儲有功,召入,遷刑部員外郎,賜金紫,復遣還任。
戊戌,知并州王嗣宗言:「西面所市馬以給北面戰士,中有瘠弱者即送闕下,暑月道遠多死。汾州地涼,接樓煩諸監,美水草,請就牧。」從之。並州境有臥龍廟,每窮冬闔境致祭,值風雪寒甚,老幼踣于路,嗣宗亟命毀之。
己亥,以盛暑賜儀州制勝關采木軍士緡錢有差。
詔并代緣邊戍兵逾二歲者並代之,仍自今所上兵籍,明注出外年月,不得隱漏。先是,并代戍兵苦寒,逃亡相繼。上閱兵籍,知遣戍止自逐處替移,有至七年十年不得代者,乃降是詔。(據經武聖略,此詔乃景德元年,不得其月,因張旻為并代鈐轄附見,仍削旻不著。)
鎮州路副部署、深州團練使楊嗣年耆,不能肅軍政,壬寅,命保州團練使鄭誠代之,徙嗣為趙州駐泊部署,同押大陣。(張凝傳云,凝代楊嗣為定州部署。按嗣傳實未嘗為定州部署,凝傳誤也,今不取。)
癸卯,詔修邢州城,以地震未止故也。
上謂輔臣曰:「聞威虜軍指揮使李晏久在邊城,頗能效命,每襲賊,必先登深入,近者被創尤重,本軍向來一切條上功狀,致朝廷無從分別,可特志之,異時優加奨擢。」(明年三月,以死事贈官。)
初,欽、康、定三陵尚未修奉,上即位,有言順祖、翼祖葬保州者。詔內侍與長吏詢訪,又令中書門下定議。遂迎奉至京,奉安於佛寺,將卜改葬。上因覽太祖實錄,康、定二陵皆在幽州,頗疑其事。即手詔宰相與樞密院詳定,咸請停改葬之禮,量加營奉,務從省約,徐俟辯明,別申遷卜。遂以一品禮葬于河南縣。
乙巳,令北面諸軍分屯近南州軍,俟都部署追發,即赴定州,省饋運以便民也。
賜邢州修城卒緡錢有差。
丙午,以刑部郎中,知恩州邊肅為兵部郎中、知邢州,賜金紫。肅自貝州召還,奏事便殿,稱上旨,故奨任之。
詔以崇文院所校晉書新本,分賜輔臣、宗室。上曰:「昨有言兩晉事多鄙惡不可流行者。」參知政事畢士安曰:「惡以戒世,善以勸後。善惡之事,春秋備載。」上深然之。
戊申,知光州、光祿卿李昌齡分司西京,轉運使言其被病弛職故也。
壬子,三司請雇民車載鎧甲赴河北緣邊。上曰:「盛暑水潦之際,不可擾民。天雄軍等處鎧甲非少,當就給焉。」
如京使何士寧言:「準詔,禁軍各依等級並行伏事之禮,違者按軍法。其廂軍未立條制,欲望約前詔減一等定令。」上曰:「禁衛軍士無他役使,唯習戎藝耳,且廩給優厚,欲其整肅,有所禀畏,故設此條制。若廂軍,又約此施行,必恐滋彰,難以經久,但依律文可也。」(何士寧,未見。)
注 釋
【一】涇原路言隴山外至王家狸家延家三族歸順「隴山外至」,宋會要方域二一之二一、宋史卷四九二吐蕃傳均作「隴山縣」。
【二】美因改姓劉「美」下原衍「人」字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及涑水紀聞卷五、宋史卷二四二章獻明肅劉皇后傳刪。
【三】則以修新寨為名「新」原作「築」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改。
【四】宜州原作「宣州」,與地望不合,據宋會要蕃夷五之一三改。
【五】京師地復震「復」字原脫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補。
【六】至靈州界三十井死「三十井」原作「三十里」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、閣本及武經總要卷十八下涼州條改。
【七】輔臣等請降詔招諭「等」字原脫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、閣本改。
【八】夔州路轉運使「使」上原衍「副」字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二九九薛顏傳刪。
【九】龍止獸也「止」原作「正」,據各本及宋史卷二五七吴元扆傳改。
【一○】后崩於萬安宮「萬安宮」原作「萬壽宮」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、閣本及宋會要后妃一之二改。
【一一】又睹上毀瘠過甚「睹」原作「見」,據各本改。
【一二】以歲旱大熟故也按閣本此句下有清人按云:「『熟』字疑是『熱』字之訛。考真宗本紀,是月『丁卯,以隆暑,休北邊役兵。』應即此事,但此係壬午日,與史稍異。」四庫全書考證卷三○同。原刊脫漏。
【一三】屬其子德明必歸朝廷「其」字原脫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及涑水紀聞卷七補。
【一四】故三年後乃言之「乃」原作「方」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改。
【一五】實錄及會要云敏中為西路緣邊安撫使「西路」原作「四路」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及宋會要職官四一之八二改。按東都事略卷四一、宋史卷二八二向敏中傳並作鄜延路緣邊安撫使,即指此。
【一六】六族悉竄山谷「六族」二字原闕,據宋會要方域二一之二○、宋史卷四九二吐蕃傳補。
【一七】詔三班使臣以蔭補未歷事者「蔭」、「補」二字原倒,據宋會要食貨六二之四乙正。